教学厅函〔2023〕3 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2023 届高校毕业生
春季促就业攻坚行动的通知
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 (教委)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教育局,有关省、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部属各高等 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 “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抢抓春季开学后促就业工作关 键期,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顺利就业、尽早就业,教育部决 定开展 2023 届高校毕业生春季促就业攻坚行动。现将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主题
抢抓春招关键期 全力攻坚促就业
二、行动时间
2023 年 2 月—4 月
三、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春季促就业攻坚行动,聚焦当前促就业工作重 点难点,挖潜创新开拓更多市场化岗位,抓住时机抓紧开展 校园招聘,突出精准做实做细就业指导帮扶,引导高校毕业 生主动求职,加力加快推进就业工作进程,为确保 2023 届 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后就业局势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四、行动任务
( 一 ) 深入开展“访企拓岗促就业”行动
各地各高校要在高校书记校长访企拓岗的基础上,进一 步扩大参与范围至二级院系领导班子成员,带动学校全员深 入参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高校书记、校 ( 院 ) 长以及校领导班子成员要发挥示范 带头作用,新建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院校书记、校 ( 院 ) 长走访用人单位原则上不少于 100 家;2022 届毕业生去向落 实率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高校校领导班子新开拓用人单位 不少于 100 家。要突出学科专业精准对接,2022 届毕业生去 向落实率低于本校平均水平的二级院系,院系领导班子和学 科专业负责人要主动领任务、责任到人,原则上每个学科专 业点联系走访用人单位不少于 10 家 (毕业生人数在30 人以 上的要适当增加走访用人单位的数量) 。要组织发动专任教 师、辅导员、行政管理人员等广泛参与,扩大参与范围和走 访的覆盖面。
要坚持以实地走访为主,“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 通过走访企业和用人单位,广泛开拓就业渠道和就业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