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 南 省 教 育 厅
湘教通〔2023〕143号
关于开展“企业家进高校
讲好创业故事”活动的通知
各普通高校: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以及省委书记沈晓明在长沙调研时指示要求,进一步增强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实效,决定在全省高校开展“企业家进校园讲好创业故事”活动,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相关文件部署要求,以“企业家进校园讲好创业故事”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搭建全省高校与企业对接合作平台,深化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激励更多大学生投身创新创业,为湖南经济社会发展持续注入强大活力与动力。
二、活动主题
讲好创业故事 传递榜样力量
三、活动时间
2023年5月至12月;2024年起全年组织实施。
四、具体任务
(一)建立企业家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全省遴选1000 名企业家组建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纳入高校“双创”导师队伍。省级层面遴选不低于200名,高校按照师生比例1:2000遴选。企业家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每年进行充实完善。省教育厅对入选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的企业家发放相应聘书。
(二)邀请企业家到校园讲好创业故事。省级层面邀请入库企业家分片区到高校进行讲座,每年不少于16场(长沙片区3场,其余各市州1场)。各高校每年至少邀请入库企业家进校园开展2场讲座,高校各校区和二级院系可根据情况邀请入库企业家进校园讲座,线上线下结合确保在校大学生每年至少参加一次。
(三)开设企业家创新创业讲座网上课堂。收集汇总企业家入校园讲座的讲稿、PPT和视频,结合从其他不同渠道收集的企业家创新创业资料,遴选精品分别在湖南省大学生创业服务就业平台和各高校校园网站发布。结合开展“互联网+”创新创业就业公益直播课和“创业月课堂”系列活动,邀请企业家分享创新创业故事,组织高校学生观看。
(四)健全企业家进校园讲座长效机制。抓好企业家进校园讲座的经验总结,不断完善企业家进校园讲座的统筹协调机制、结合融合机制、检查考评机制等,推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筹划部署。各高校要把“企业家进校园讲好创业故事”活动纳入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和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若干措施之中,加强调查研究,拟制具体实施方案,搞好动员部署。
(二)分工负责推进。省级层面建立“企业家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由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各高校推荐2至3名企业家,2023年5月底前初步完成,每年进行充实完善。“邀请企业家到校园讲好创业故事”由省教育厅学生处牵头,省级层面组织讲座今年由各高校5月底前完成申报,6月起实施。各高校企业家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建设、邀请企业家到校园讲好创业故事、开设企业家创新创业讲座网上课堂等由就业、教务、团委和创新创业学院等工作部门负责组织,纳入高校创新创业就业教育统筹实施。
(三)加强检查督促。省教育厅将“企业家进校园讲好创业故事”活动开展情况纳入高校创新创业就业“一把手工程”督查体系,每两年进行一次实地督查。平时结合到高校进行检查调研,一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随机检查和督促。各高校要把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创新创业就业工作考核内容体系,抓好经常性检查指导。
(四)抓好工作总结。把活动开展情况作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的重要内容,每年进行梳理总结、查找不足,制订改进措施。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把开展“企业家进校园讲好创业故事”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和实践活动,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力和能力的重要举措进行谋划、推动和落实,长抓不懈,久久为功。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高校党委书记和校长要亲自抓,就业、教学、团委、创新创业学院和绩效考评等工作部门要联动发力,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成效。省教育厅将加强对活动的统筹、检查和督促。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加大对“企业家进校园讲好创业故事”活动和企业家创新创业事迹的宣传,以企业家创新创业切身经历和言传身教点燃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蔡 斌 省教育厅学生处 0731-84715492;郭 毅 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与就业指导中心 0731-82116085。
湖南省教育厅
2023年5月9日